湘建协[2011]第005号
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质量意识,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根据《湖南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我会决定组织评选2010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范围、数量及时间
(一)凡我会会员企业施工的,在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15日间完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我省境内建设工程和我省建设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建的建设工程,均可申报。
(二)今年省优质工程评选数量不超过200个,各市、州申报工程建议推荐数量详见附件1。
(三)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和申报资料
(一)申报省优工程时,根据工程监管部门不同,按以下程序申报:
1、受市州、县质监站监管的工程,申报资料报相应市州建筑业协会,由市州建筑业协会负责推荐。
2、受省质监总站监管的工程,申报资料报湖南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由省质监总站负责推荐。
3、我省建设施工企业在省外施工的工程直接向省建筑业协会申报。
(二)申报省优质工程需提供以下资料:
1、市、州建筑业协会、有关单位的推荐函1份。
2、《湖南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1份。
3、《2010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申报工程汇总表》1份。
4、《2010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2份。
5、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工程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书、消防验收意见书、民用工程建筑节能验收意见书等复印件各1份。
6、获安全文明工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7、总承包合同复印件1份,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和所分包的分部工程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施工企业联合承包的工程,每家完成工程量的分额不得少于总量的20%,并提供联合承包合同复印件1份。
8、能反映工程全貌及主要局部质量情况的彩照4-6张,并附简短文字说明。
(三)申报资料要求:
1、申报资料为复印件的,由推荐部门核对原件后,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和经办人姓名,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推荐单位根据初审情况,在推荐函中注明推荐顺序,并提供《湖南省优质工程申报项目汇总表》Excel电子版本,要求表中内容填写准确,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栏必须填写全称。
3、资料分3部分装订:推荐函、监督表、汇总表单独装订;申报表一份单独装订;另一份申报表与其它附件资料一并装订。装订时不要使用塑料文件夹。
三、申报、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协会、有关单位组织申报2010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时,必须严格按照湘建协[2003]第00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和湘建协[2007]第003号《关于2006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和“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评选活动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推荐部门要严格把关,加强对申报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审查工作,认真核对资料原件,对不能提供原件的资料,按缺项处理。我会组织专家对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将抽查部分工程,查看其申报资料的原件,相应的推荐部门和申报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被抽查工程资料的原件。
(三)各推荐部门要主动接受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同级建设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四)各推荐部门要坚持原则,确保推荐质量,推荐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协会确定的建议推荐数。
(五)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将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及推荐部门在全省通报。
(六)一个施工企业可申报省优质工程4个,有省外工程参评的可放宽至5个。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控制申报数量,企业超量申报的,资料初审时将删除该企业超量申报的工程。
四、工程评选程序
申报工程经推荐单位初审、推荐,我会受理资料、组织专家审核资料、复查现场和评审、上网公示后,均符合评选条件者,即评为2010年度 “湖南省优质工程”。相关情况可登录湖南建筑信息网(www.hunanjz.com)查询。
联系人: 熊 铁 余雯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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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一月十三日